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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4年度部门项目预算的通知

时间: 2013-12-20 责编:浏览量:

 

院属各单位:

为进一步优化资金支出结构,加强资金监管,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就2014年部门项目预算编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部门预算编制原则

量入为出  重点优先  全面发展

根据学院实际收入情况编制合理支出预算,坚决杜绝赤字预算。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确保重点工作预算资金,兼顾学院全面发展。

二、部门预算构成

学院部门预算包括部门基本运行费和项目经费两部分。其中,系部基本运行费由基数、在职教职工人数和学生人数确定;职能处室基本运行费根据部门职能确定;党总支经费全院统一标准;学生活动费由基数和学生人数确定。

各单位基本运行费不需要申报,其余拟使用学院经费支出的非基建项目都属于申报范围。

为确保预算的严肃性,2014年度未申请年度预算的立项项目视为临时立项项目。临时立项项目预算全部从学院预算中不可预见费科目中列支。不可预见费额度使用完后,不予考虑任何项目预算申请。

三、项目预算申报要求

项目预算申报过程中,本着适用、节约、完整、准确的原则详细填写项目立项申请表,并于2014年元月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财务处。电子文档报送邮箱:tgcw3566060@163.com

咨询电话:3566060 徐保强

附件:项目立项申请表

财务处

20131210